经核查,第一批5家旅行社(名单见附件)未按规定缴纳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现通告如下:
一、被通告旅行社须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将相关凭证上传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二、不缴纳质保金的,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被吊销许可证的旅行社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
三、不再继续经营的旅行社,可自行申请注销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第一批未缴纳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
第一批未缴纳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序号 | 旅行社中文名称 | 许可证号编号 |
1 | 威海吉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L-SD-10103 |
2 | 叁海国际旅游(威海)有限公司 | L-SD-102813 |
3 | 悦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L-SD-102338 |
4 | 威海市昊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L-SD-102701 |
5 | 山东驿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L-SD-101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