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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威海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2家旅行社《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4 10:33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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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你单位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一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我局于2025224日依法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你单位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拒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改正通知书.pdf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