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科技创新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4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各区市也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
(三)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我市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四)中央驻鲁单位或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参考《山东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文化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全市从事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市直从事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标准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一)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五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按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文旅发〔2022〕20号)要求执行。
(二)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申报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系列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四)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按照《关于做好文物博物领域和艺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文旅发〔2021〕28 号),实现贯通的文物博物、艺术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此系列职称评审。
(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要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六)其他有关政策及要求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职称需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公示、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采取网络化申报评审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具体操作严格按照威海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4年度)进行填报。网址如下:(https://rsj.weihai.gov.cn/art/2024/7/17/art_123456_4745905.html)
(一)填报上传材料
1.论文、著作国家新闻出版署检索报告。
2.具有资质的查重机构出具的论文、著作等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
3.撰写的有关工作计划方案、规章制度、调研报告等。
4.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扫描件。
5.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及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并经推荐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反映本人能力业绩条件的业务工作总结扫描件,并上传至“上传其他附件”中。
6.其他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
7.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线下报送至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教育科,不得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报。
(二)填报要求
1.申报人填报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2.准确、规范填写(不得使用简称),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B。没有对应项的材料可在“上传其他附件 ”里上传。上传材料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同一项附件超过两页的可将多个页面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3.淡化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不允许填写任现职(申报中级职称的为取得初级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作品,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获奖时间填写证书或有关文件的落款时间,课题时间填写结题时间,专利时间填写专利证书落款时间,论文著作时间填写出版时间;“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
课题上传课题项目公布文件、结题结项报告等。论文上传期刊封面、目录(包含出版信息)、论文正文、论文查重报告等。著作上传封面、作者(编委)信息、图书在版编目、查重报告等。
4.撰写的有关工作计划方案、规章制度、调研报告等须注明由何人撰写,经何单位审核通过,在何处被采用,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5.事业单位学历、工作经历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结果为准。
全日制学历填写参加全日制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评审依据学历填写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信网可查询的,上传学信网学历信息在线验证报告。党校学历可查询的,上传查询信息页面。
6.“现专业技术职称”按现资格名称如实填写,无现专业技术职称,可在下拉选项中选择“其他”,填“无”。
“获得资格时间”如实选择,时间不得为空,以公布文件或资格证为准。经评审取得职称的,2021年5月1日前取得的职称资格从公布之日起算;2021年5月1日后取得的职称资格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生效时间)起算。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认定取得职称的,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考试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以证书批准时间起算。
上传资格证、聘书、聘任文件。如现职称是通过改系列评审取得,应先填写现职称信息,再使用“新增”项填写改系列前的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和聘任情况。申报方式为“改系列”的,需上传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
聘任时间为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而非获取资格时间,以聘文、聘书为准;年限为聘任累计年限,时间截止至2024年12 月 31 日。
7.工作成绩及表现总结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并能反映出本人是否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能力业绩条件。应上传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并经推荐委员会成员签字的业务工作总结扫描件作为附件。
8.其他推荐、公示、审核等要求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呈报部门呈报
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1.申报评审初级职称,由单位主管部门呈报相应评委会。
2.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区市所属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呈报相应评委会,市直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呈报评委会。
3.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15份(盖章原件)及呈报单位提供的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
2.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1份。
3.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
4.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1份。
5.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1份。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
不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著作等另有要求的除外。(注:网上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A3纸双面打印,须由申报系统导出。表中“单位意见”一栏须有负责人签名、公章和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两栏除以上3项外,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不能空缺。)
(二)报送时间:职称申报材料采取集中受理的办法,请各呈报部门于2024年8月26日至9月6日将评审材料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报至文化系列相应职称评委会,待网上审核通过后安排专人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教育科(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点:威海市光明路95号3楼308室
(四)联系电话:5866805,5314866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
8.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