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省级非遗传承人2023年度
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文旅局组织各区市及省级非遗传承人开展了自评,并对自评结果进行了审核,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起至7月20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0631-5866089。反映问题需使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特此公告。
附件:威海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建议结果汇总表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