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威海范特西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 张英鼎
| (威)文综罚字〔2024〕011号 |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 当事人于2024年2月13日允许一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96.00元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6.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整。
| 0.1 | 0.0096 | 2024年4月25日 |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