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乐坊网咖台球会所 | 吕晓岩 | (威)文综罚字〔2024〕002号 |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当事人于2024年1月1日允许一名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所得为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警告并处罚款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0.5 | 0 | 2024年2月5日 |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