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以来,各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普查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实地调查,其中山东、湖北、四川、贵州、新疆等地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依据本地区历史文化资源特点,部署开展专项调查,助力普查新发现。
山东部署开展了旧石器、齐长城、大运河、盐业遗址、胶济铁路、水下文物等六大专题调查,深入挖掘齐文化、运河文化等具有地域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大文物新发现力度。齐长城专题调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技术导则,目前已经完成齐长城博山段、徐山段试点工作,调查和登记15处长城点段,共计34208米,进一步掌握齐长城资源分布和保存状况。大运河专题调查按历史文献指引,以运河沿线为线路,重点关注运河故道、码头、水利水工设施及手工业作坊等类型文物,已调查新发现文物3处。除专项调查外,山东广泛收集新发现线索,目前已整理线索6415条,已调查新发现文物3583处,新发现比例达到16.7%。
四川将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列入《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结合四川省文物资源特点,设置了旧石器、蜀道、古蜀文明遗址、石窟寺、廊桥、三国遗存、杜甫文化遗迹、三苏遗迹、革命文物和文庙书院等10项专项调查。2024年已启动旧石器、蜀道、古蜀文明遗址和廊桥4项专项调查,已调查新发现文物448处,通过专项调查增加了新发现文物数量,进一步丰富了普查成果。
贵州坚持复查和新发现文物并重的工作思路,在扎实推进复查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新发现文物调查,一方面依据考古调查方法指导新发现,重点关注盆地或河流附近的石灰岩小山顶部、洞穴与岩厦、大河两岸一级阶地、大河与支流汇入点、古代交通道路沿线等地;另一方面结合贵州历史文化特点,围绕红色文化、民族文化、阳明文化、屯堡文化,组织贵州大学等省内高校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为文物普查提供新发现线索。截至目前,贵州省已调查新发现文物928处,新发现比例9.9%。
新疆吐鲁番、喀什、阿勒泰、伊犁、和田等地围绕《西州图经》中记载的古代交通要道所在的河谷区域、瓦罕走廊中方段、夏塔古道、克里雅河流域喀拉墩古城遗址、阿禾公路以及部分重点类型文物开展7项专项调查,已调查新发现文物130处,其中在吐鲁番首次发现了战国至秦汉时期的石构祭祀遗址。截至目前,新疆调查新发现文物1693处,新发现比例22.4%。
湖北和福建分别印发做好普查新发现工作相关通知。湖北从强化思想认识、系统梳理新发现线索、加大地域文物专项调查力度、做好新发现文物调查技术指导等四方面对各级普查办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福建客观分析本省普查工作现状,针对当前新发现文物数量少、私有产权文物进门难、遗址类文物本体边界认定难等问题,制定工作举措,进一步推动实地调查提质增效。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