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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文综罚字〔2023〕12014号

发布时间:2023/09/04 10:44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访问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沿文体百货店(褚秀芳)


(威)文综罚字〔2023〕12014号

未经著作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当事人于2023年8月9日在经营场所内发行的6本《小英雄雨来》图书为侵权复制品,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发行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法经营额为120.00元,无违法所得。

依据该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警告,没收侵权的图书,并处罚款

1.警告;2.没收侵权的图书6本;3.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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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