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沿文体百货店(褚秀芳) | (威)文综罚字〔2023〕12014号 | 未经著作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当事人于2023年8月9日在经营场所内发行的6本《小英雄雨来》图书为侵权复制品,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发行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法经营额为120.00元,无违法所得。 | 依据该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 警告,没收侵权的图书,并处罚款 | 1.警告;2.没收侵权的图书6本;3.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 0.02 | 0 | 2023年9月1日 |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