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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文综罚字〔2023〕23006号

发布时间:2023/09/12 14:34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访问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恒九旅游文化(威海)有限公司

高莉

(威)文综罚字〔2023〕23006号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恒九旅游文化(威海)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腾讯网”网站上利用其微信公众号“恒九旅居”于2023-07-03 16:24发布消息——“乐享威海3日”,内容包含三天的行程安排(包含行程、景点、费用、会员价、交通、住宿、1.2米一下儿童价格以及相关图片)等。系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无违法所得。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不予行政处罚,进行教育

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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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