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高磊 | / | (威)文综罚字〔2023〕23007号 |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 高磊在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腾讯网”网站上利用其微信公众号“恒九旅居”于2023-07-03 16:24发布消息——“乐享威海3日”,内容包含三天的行程安排(包含行程、景点、费用、会员价、交通、住宿、1.2米一下儿童价格以及相关图片)等。系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无违法所得。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 不予行政处罚,进行教育 | 不予行政处罚 | 0 | 0 | 2023/08/31 |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