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欢迎访问,wlj.weihai.gov.cn
首页
>专题专栏>行政执法公示

(威)文综当罚字〔2023〕11003号

发布时间:2023/05/26 09:10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访问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威海唱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毕巧珍

(威)文综当罚字〔2023〕11003号

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规定

未按规定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娱乐场所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其他-给予警告

警告

0

2023年5月25日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