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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文综罚字〔2023〕1402号

发布时间:2023/04/03 16:17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访问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陈伟


(威)文综罚字〔2023〕1402号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进口、发行业务

当事人陈伟未经批准,自2018年以来,擅自从事出版物的进口、发行业务,共进口、发行出版物844件,已售出出版物47件,违法所得6122元人民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该按照该条例第六十一条进行处罚

没收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没收出版物797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22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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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2

2023年3月30日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