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威海朝阳印刷有限公司 | 万阳召 | (威)文综当罚字〔2022〕12012号 | 未建立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 2022年12月6日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威海朝阳印刷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对印刷活动中产生的残次品,随意堆放,较为混乱,未建立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警告 | 2022年12月6日 |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