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叶办公用品批发部(孙向美) | (威)文综罚字〔2022〕12019号 | 未经著作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行图书《男生贾里》10本为侵权复制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 没收侵权的图书并处罚款 | 1.没收侵权的图书10本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 0.05 | 2022年12月5日 |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