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文旅行业经营单位:
春来天地复蓬勃。当前,文旅消费强劲复苏,为给海内外来威游客营造良好的“五一”假期市场氛围,展现“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城市魅力,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向全市文旅行业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向市民游客宣传、制卖、销售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安全底线,营造安心消费环境。
二、诚信为本,公平竞争。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坚决不搞虚假宣传。抵制不正当竞争,严禁随意涨价和恶性削价,抵制强买、强卖、拉客、宰客、骗客行为,自觉将诚信经营意识贯穿到旅游服务全过程,不误导游客消费,不损害游客利益,树立重信誉、守信用、讲诚信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市民和游客合法权益。
三、热情待客,优质服务。积极宣传威海文旅资源,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对待市民和游客热情、礼貌、文明,展现威海风貌。以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增强尽职尽责的服务意识,丰富创新产品供给,提高规范周到的服务技能,坚决不做有损威海城市形象和有损威海人形象的事,为游客提供合格的旅游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让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强化自律,接受监督。强化行业自律,主动对外公布服务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市民、游客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市民游客投诉,配合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提升文旅行业整体竞争力。
热情优质服务,文明守法经营是每一个威海文旅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凝心聚力,携手并肩,共同打造品质诚信的文旅消费环境,为市民游客提供舒心、安心、满意的旅游体验,展示文旅行业新风貌!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