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文物局于2018年11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统计工作。
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我市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为基础,全面复核我市登录不可移动文物现状,将基础信息进行整理和汇总,并按要求分批上报省文物主管部门。目前,全市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9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点460个。
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复核,是一项重要的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下一步,我市各级文物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保护措施,探索利用方式,使文物保护更好的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