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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动威海市第四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参与企业和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16:58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访问次数: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南海新区经济发展局,威海市文化产业协会,各有关商家企业:

为进一步引导和扩大文化旅游消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文旅产业恢复和发展,初步计划于2020年5月12日至10月10日举办第四届威海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现就面向全市征集文化企业产品和服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条件要求

即日起启动企业和产品征集,其后采取随进随签约的形式,8月30日停止征集。

(一)企业征集要求

1.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手续齐备,对文化产品和服务依法享有完整知识产权,无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2.建立了健全的财务档案,妥善留存商品进出单据、账册等有关财务凭证,保证所提供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保证开展前台服务人员的消费季相关培训,出现服务人员不知道、不配合消费季活动的,要进行整改。

3.在威海市区域内拥有实体店,具备规定规格的pos机以支持线下支付,操作人员参加消费季活动组织的相关培训并主动进行消费季宣传。企业要在消费季期间持续开展宣传营销和特别优惠活动。

4.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特色中小微企业和生产商户,可以通过与参与企业签约代售等方式参与活动,合同条款自行商定,风险自担。

5.鼓励景区景点参与活动,拉动旅游产业恢复。

6.涉及食品类商品的企业必须有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二)产品征集范围

1.景区景点观光、游乐等旅游服务;文创衍生品、艺术品、传统手工艺品等文化产品的销售和相关体验服务;影院、剧院;图书报刊、影视音像等销售和相关体验服务;数字文化制作和相关体验服务;艺术培训;体育健身;文具乐器玩具等文化用品销售。


二、旅游商品

对于非食品类商品,要求至少属于以下两类商品其中一种:(1)进入威海市“礼尚威海”品牌的旅游商品(市文旅局提供名单);(2)曾在威海市级以上旅游商品比赛、展览等活动中获奖的旅游商品(需提供相关证明)。

对于食品类商品,要求至少属于以下两类商品的其中一种:(1)商品为省级以上非遗项目(本类商品要求在消费季活动中售卖商品的企业,是当时申报非遗项目的申报主体,或企业法人为本项目非遗传承人);(2)曾在省级以上旅游商品比赛、展览等活动中获奖的旅游商品(需提供相关证明)。

另外,对于符合消费季征集要求、通过消费季审核的旅游企业,企业在景区景点内售卖的、与本景区旅游项目息息相关的旅游纪念品和相关商品,也可以参与活动。此类商品参与活动需由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服务与商品的关联性,必要时需以照片等形式提交证明材料。

(一)申报要求

1.文化企业和商户要认真选报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同类产品价格,积极配合威海市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上线文化产品,如实填写文化产品和服务各项消费信息。

2.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威海市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将严格审核加盟企业产品信息,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鼓励文旅企业利用本次机会开展营销,对上线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家优惠,价格虚高不实产品不得参加消费季活动。


三、消费季活动计划

1.除银联商务对所有交易收取的6‰手续费以外,大数据平台将对每笔交易收取3‰的服务费。

2.消费券分为通用消费券和各类专属消费券。日常时段每笔交易最高补贴20%,通用消费券包含5种面额。

面额

满减

5元

满25元减5元

10元

满50元减10元

20元

满100元减20元

50元

满250元减50元

100元

满500元减100元

 

3.推出夏日畅游活动。活动面向A级景区和其他旅游景区景点开展,初步计划在接到上级关于景区室内场馆可以开放的通知7-10天后,除小长假期间外,每周五、周六面向游客发放夏日畅游券。专属券最高补贴40%,包括4种面额。

面额

满减

10元

满25元减10元

20元

满50元减20元

30元

满75元减30元

40元

满100元减40元

景区景点在平台上传门票、项目票等商品,券前价格不得超过美团等网络平台上的标价或微信等平台上对外宣传的价格;没有网络平台参考的,券前价格不得超过对外售卖最低价格。主管部门应在审核时注意核实。消费者在线上抢专属消费券,进入景区店铺购票后自动生成兑换码,在景区景点凭兑换码兑换门票入场,每个消费者最多使用2张。要充分做好景区景点售票人员培训和告知,确保不出现纠纷。

除专属券外,使用通用消费券也可在景区景点消费。

2.推出影剧乐享活动。在接到上级关于电影院可以开放的通知7-10天后,活动面向电影院推出观影免单券。消费者在线上抢券并自动生成兑换码,凭兑换码到影院兑换电影票并选座。每个消费者最多使用2张。要充分做好售票人员培训和告知,确保不出现纠纷。

除专属券外,使用通用消费券也可在影剧院消费。

4.市民卡公司监控商家交易明细和企业异常行为。对出现同一账号大量刷单等异常问题的企业,各级主管部门将予以警告并要求整改,商家需对异常交易提供进出货等财务证明、交易明细和异常原因说明。

5.在平台推出单店购物车,同一商户店铺内可实现多个商品合并付款。推出商户个性二维码、商户热推商品置顶,扫描后直接跳转商户线上店铺,突出商户促销商品,便利商户利用微信等渠道分享店铺和商品。

6.计划开展消费季启动抽奖、暑期畅游、八一建军节、线下集中展销等主题活动,每次活动前将以各种形式通知商家。请参与活动的企业积极提供景区门票和项目票、文旅活动体验券、影剧票或实物商品等作为抽奖奖品。

四、报送要求

请商户认真阅读通知,了解活动流程、权利义务。

请有意向参与的商户填写参与商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特别注意填写自己的电子邮箱,并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一)填好的参与商户信息登记表;(二)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的照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没有文旅内容的企业,以旅游商品参加活动的,需要提供旅游商品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四)食品企业应提供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申报材料请发送至活动邮箱(whswhhmxfj@163.com)。市文旅局将对商户和商品进行初审,并向初审合格的商户,根据登记表中所留的邮箱,发送《威海市第四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商户参与申请书》,请商户及时查收。届时请填好相关信息,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盖章签字后,面送或邮寄至威海市文化产业协会(威海市环翠区昆明路76号501室,孙军)。

请各区市各单位高度重视,早安排,早部署,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文化企业商户的发动。

联系人:

陈琳、王凯(负责协调统筹),联系电话:5869797;

孙军、邵鹏(负责商户报名),联系电话:18563104519,15063173478。

 

附件: 威海市第四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参与商户信息登记表.docx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