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欢迎访问,wlj.weihai.gov.cn
首页>出版广电

【版权知识②】对侵权说NO,这些版权知识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0/04/23 17:17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访问次数:

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小编来和大家科普,版权那些事儿!


著作权人享有哪些权利----版权权利人及其权利


如果我的著作权受到了侵犯,我要怎么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万一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了侵犯,一般有四种解决办法权:

1、和解:当事人有着解决的意向,可能协商处理版权纠纷。

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局、著作权保护机构如中华版权合理总公司、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等)调解著作权纠纷。

3、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版权人有哪些?

版权人包括作者,其他依法享有版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版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

1、著作权人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原始著作权人享有的是完整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

2、继受著作权人指通过继受、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继受著作权人享有的只是著作权的财产权,而对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则只有保护的义务。


版权主要包括哪些权利?


版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属于作者,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分离于作者。

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没经过人家同意不要擅自发表,这可是违法行为。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原名周树人,鲁迅是他用于作品的笔名。他原名和笔名均可体现署名权。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提醒注意:未经允许,不能自做主张压缩作者的原著。


版权主要包括哪些权利?


版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属于作者,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分离于作者。

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没经过人家同意不要擅自发表,这可是违法行为。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原名周树人,鲁迅是他用于作品的笔名。他原名和笔名均可体现署名权。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提醒注意:未经允许,不能自做主张压缩作者的原著。


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改造权,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该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版权如何合理使用?-----版权的使用


怎样合理使用呢?

合理使用,是指为了扩大作品的广泛传播,在著作权法规定的某些情况下使用作品时,可以不经版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版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版权许可使用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版权许可使用


《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法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合理使用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有哪几种?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口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者其他著作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版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版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法定许可有几种情况?


1、编写教科书法定许可: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报刊转载法定许可: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版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

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播放作品法定许可:广播、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但不包括电视台播放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

方法创作的作品。

5、播放录音制品中作品的法定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