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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文综罚字〔2020〕第2001号

发布时间:2020/11/02 15:23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访问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
威海市环翠区恒大书店(李永美)李永美(威)文综罚字〔2020〕第2001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威海市环翠区恒大书店(李永美)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图书,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罚款;没收非法财物1、没收假冒他人署名的图书226本;2、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0.150000 0.000000 2020/10/30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